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说课。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蒙汉兼通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蒙文制卷,应聘人员须用蒙文作答;其他岗位试卷均为汉文制卷,要求应聘人员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工作的职业认知度,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对教育法规的掌握,考查应聘人员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应聘人员书面语言组织及语言表述能力。

3、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8:30—10:30

5、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满洲里市人才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说课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条件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民族、是否为项目人员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进入面试说课环节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三次。经资格复审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面试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该专业考生的面试说课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说课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8月25日9:00—8月27日 ;

复审地点:满洲里市建设大厦3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局生源地迁出底册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项目人员”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大学生退役士兵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退役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