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内蒙古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内蒙古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一、招聘计划

全旗基层幼儿园补充教师30名,其中蒙语授课基层幼儿园教师15人;汉语授课基层幼儿园教师15人。各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立足长远、着眼发展、优化配置。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中专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四)语言要求。

应聘蒙授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用标准蒙古语音发音;应聘汉授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五)应聘者应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之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在苏尼特右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配偶为苏尼特右旗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以及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身份说明

本次招聘的基层幼儿园教师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工资待遇

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工资报酬为2300元/月,按月发放,工作满一年后,每年相应增加月工资,按照企业职工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各自承担。

六、拟聘教师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在旗教育局备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每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