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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安排,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NTCE)面试时间为2023年1月7日-8日。现就NTCE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日24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2月9日—14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9日—14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月3日-7日;
(五)面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NTCE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NTCE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在校生《学生证》所列“家庭地址”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5.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
2.考生对报考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未按要求填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而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醒考生注意,在校生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自考等学生取得毕业证后按社会考生报考。
4.考生报考各阶段面试科目,考试时无需携带教材。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三、报考方式及流程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进行,面试报名简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面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首先,设置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
2.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考生上传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证件照(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无遮挡),不得使用美颜功能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避免参加考试时人脸验证无法通过;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见示范图:
3.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6个考区,考生就近选择考区。具体面试考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报考以下科目的考生只限呼和浩特市或通辽市考区:小学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各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
考生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建议在本人现居地所在省(市、区)报名,不建议跨省报考。为避免受疫情管控影响而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应在报名时充分考虑到考试当天本人可能所处地区,就近选择考区。由于疫情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4.审核。本次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依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时间截止前,考生需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面试考试费为每人300元。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完成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与代码(见附件2)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下载;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大纲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30_42208.html)。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三名考官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评分结果不在现场公布。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面试结果查询及合格证明
面试结果将在3月1日公布。待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使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自治区及考区所在盟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并填写完整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考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意: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工作单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 |
0471-3390486 |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包头市青山区呼德木林大街28号 |
0472-5154401 |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 |
0478-7909952 |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
0476-8331541 0476-8330204 |
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 |
0475-8212578 |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维纳河路西安达大街北 |
0470-8314788 |
附件:
1.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基 本 信 息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考生号) |
||||||||
考生电话 |
常住省市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6日) |
||||||||||
日期 |
2022年12月24日 |
2022年12月25日 |
2022年12月26日 |
2022年12月27日 |
2022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9日 |
2022年12月30日 |
|||
体温 |
||||||||||
日期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月2日 |
2023年1月3日 |
2023年1月4日 |
2023年1月5日 |
2023年1月6日 |
|||
体温 |
||||||||||
承 诺 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在考试当天不属于集中隔离期、居家隔离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体温无异常,个人健康情况无异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生本人签名: |
备注:考生考试时需提交该《承诺书》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 代码 |
考试地点 |
(一) |
幼儿园 |
||
1 |
幼儿园 |
141 |
|
(二) |
小学 |
||
1 |
小学语文 |
241 |
|
2 |
小学英语 |
242 |
|
3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243 |
|
4 |
小学数学 |
244 |
|
5 |
小学科学 |
245 |
|
6 |
小学音乐 |
246 |
|
7 |
小学体育 |
247 |
|
8 |
小学美术 |
248 |
|
*9 |
小学信息技术 |
249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10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50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11 |
小学全科 |
251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12 |
小学特殊教育 |
252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三) |
初中 |
||
1 |
语文(初级中学) |
343 |
|
2 |
数学(初级中学) |
344 |
|
3 |
英语(初级中学) |
345 |
|
*4 |
日语(初级中学) |
345A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5 |
俄语(初级中学) |
345B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6 |
物理(初级中学) |
346 |
|
7 |
化学(初级中学) |
347 |
|
8 |
生物(初级中学) |
348 |
|
9 |
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
349 |
|
10 |
历史(初级中学) |
350 |
|
11 |
地理(初级中学) |
351 |
|
12 |
音乐(初级中学) |
352 |
|
13 |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
353 |
|
14 |
美术(初级中学) |
354 |
|
15 |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
355 |
|
16 |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
356 |
|
17 |
科学(初级中学) |
357 |
|
*18 |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
359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19 |
特殊教育(初级中学) |
360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四) |
高中 |
||
1 |
语文(高级中学) |
443 |
|
2 |
数学(高级中学) |
444 |
|
3 |
英语(高级中学) |
445 |
|
*4 |
日语(高级中学) |
445A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5 |
俄语(高级中学) |
445B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6 |
物理(高级中学) |
446 |
|
7 |
化学(高级中学) |
447 |
|
8 |
生物(高级中学) |
448 |
|
9 |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
449 |
|
10 |
历史(高级中学) |
450 |
|
11 |
地理(高级中学) |
451 |
|
12 |
音乐(高级中学) |
452 |
|
13 |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
453 |
|
14 |
美术(高级中学) |
454 |
|
15 |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
455 |
|
16 |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
458 |
|
*17 |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
459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18 |
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
460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五) |
中职专业课 |
||
1 |
农林牧渔类 |
D01 |
只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 |
2 |
资源环境类 |
D02 |
|
3 |
能源与新能源类 |
D03 |
|
4 |
土木水利类 |
D04 |
|
5 |
加工制造类 |
D05 |
|
6 |
石油化工类 |
D06 |
|
7 |
轻纺食品类 |
D07 |
|
8 |
交通运输类 |
D08 |
|
9 |
信息技术类 |
D09 |
|
10 |
医药卫生类 |
D10 |
|
11 |
休闲保健类 |
D11 |
|
12 |
财经商贸类 |
D12 |
|
13 |
旅游服务类 |
D13 |
|
14 |
文化艺术类 |
D14 |
|
15 |
体育与健身类 |
D15 |
|
16 |
教育类 |
D16 |
|
17 |
司法服务类 |
D17 |
|
18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D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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