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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4.教育教学能力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申请人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过由扎兰屯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5.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机构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6年秋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10 月 17 日--11月 25日。

(二)个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期间每天8:30—17:30可网上报名。

(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8:30,地点:扎兰屯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原教师进修学校),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携带4年级秋季对应学科教材,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证人员,携带初二秋季期对应学科教材,自带笔和A4纸。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报名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它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要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三)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式两份,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四)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等信息上交教育行政部门后,所有信息不予更改,出现失误,后果自负。

五、网报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凡申请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请到呼伦贝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窗口进行信息确认。(网报时能看到现场确认时间)

2、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2016年10月27日--11月11日,到扎兰屯市教育局教师教育股(在网报过程中均有说明)进行确认。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字,一式两份);

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籍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标题: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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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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