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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区外户籍且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2.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3.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必须符合大学三年级及以上条件(包括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年3月1日—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旗县招办)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三、其他

1.考生根据各自需求,自愿购买《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请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赵老师联系,电话:0471-326110213015102548。

2.查看详情请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3.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安科长0478-795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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