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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6〕18号)及包头市教育局工作安排,2016年春季,青山区 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办法。申请者请按照网上 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1.具有青山区户籍或在青山区工作(指国家、企事业正式员工,个人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人员(确认时请出具本单位编制证明或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证);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具备以上条件的申请者,确认地点选至青山区教育局。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可网上报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时间,4月23日—4月24日网站不开放)。

三、报名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报登陆网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者(包括参加内蒙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者)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2.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按钮(信息提交后,此按钮方可在页面左侧出现)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左侧按钮下载打印。

(3)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两份)一同装订。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凡确认地点选至青山区教育局的申请者请于5月10、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C座25号窗口进行确认并安排体检。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青山区劳动路10号(大连新型),联系电话:3616045。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

对于后期本科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者,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也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2份;

(7)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五、体检

所有申请者均在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不必自行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

1.咨询电话:2016年4月18日-29日致电3106109

2016年5月10日-11日致电3616045

2.领取证书时间及地点请具体关注青区教育教育局网站通知。

七、补充说明

1.只针对非师范类毕业生。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6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凡在2016年以前取得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 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的考生,请及时报考另一科,第 二科成绩合格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两科合格成绩自动作废。

2.非师范类人员以及学历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专业不符的人员,申报办理时间为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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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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