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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牙克石市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和各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报考牙克石市中学教师和各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4年3月3、4日(周一、周二)早7:30
2、地点:牙克石市市医院体检中心
3、有关要求:
(1)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3日、4日(周一、周二)早7:30到市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领取体检表。报考中学教师的考生体检时间是3月3日,报考财政所的体检时间是3月4日。
(2)体检费35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于体检当天缴费。请在体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3)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4)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完毕后4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6)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报考机关(单位)联系。
(8)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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