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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间,赤峰市教育局和旗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赤峰教育网(网址:http://www.cfedu.net)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通过赤峰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19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附件2《2019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2124、8380660

本简章由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9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

2. 2019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3. 2019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务费减免申请表。

赤峰市教育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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