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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内蒙古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2019年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方案》要求,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工作,用以引进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所需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采取“走出去”方式,深入部分高等院校开展校园招聘。区外招聘地点依次设在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辐射国家“双一流”高校、“985”、“211”院校及招聘范围内的区外其他高校。在区外未招满计划名额前提下,在区内继续组织招聘。区内招聘地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辐射自治区内相关院校。此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 36 人,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5人,海拉尔第二中学18人,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6人,市特殊教育中心2人,市民族少年宫5 人。具体专业及要求详见《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专业要求及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招聘范围
1、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5”、“211”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省属重点及以上综合类院校、师范类院校、艺术类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招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
4、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需具备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需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按规定履行辞退程序);
5、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设置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3、在相关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二)符合《呼伦贝尔市人才引进培育管理办法(试行)》中一至七类引进人才的,享受同等人员相关待遇。
(三)凡被聘用者,需签订服务期协议,一般服务期为五年。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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