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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1月31日至2月7日在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2月3日至7日。

2、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创业园西大厅(呼伦贝尔市新城区规划三街)

3、报考人员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www.hlbrrc.com.cn)下载填写报名表(填写内容必须打印),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照片4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5、考生准考证由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应试人员于2015年3月5日至7日从呼伦贝尔人才网下载打印。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

1、所有招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和呼伦贝尔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岗位、市群众艺术馆岗位、气象灾害监测 预警中心气象信息制作发布与电视主持岗位的专业测试,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通知,未能如 期参加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二)参照考录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笔试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教育系统和呼伦贝尔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岗位、市群众艺术馆岗位、气象灾害监 测预警中心气象信息制作发布与电视主持岗位的专业测试考务费另行收取。如有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考生,均按照自治区相关收费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 向考生收取。

(三)报名咨询电话: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8100157

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217228

呼伦贝尔市政府办:8217789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8222662

呼伦贝尔市气象局:8244464

呼伦贝尔市发改委(粮食局):8221020

呼伦贝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8217645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8217697

呼伦贝尔市高级技工学校:7203940

附件1:《2104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104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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