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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认真做好2017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二)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及现场确认点。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指静脉采集、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17年教师资格”(各地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三)考生根据各自需求,自愿购买《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的请与赵老师联系,电话:0471-3261102、13015102548 ;

(四)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即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5年、2016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7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5年以前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七)由于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全区设置三个考区,为了方便考生,参加本次考试同时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请在报考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如下选择: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考区的考生可以选择在通辽市参加考试;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考区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包头市参加考试;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考区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呼和浩特市参加考试。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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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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