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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办法
(一)报考幼师岗位的,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扬琴岗位的只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如遇最后两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和讲课,满分为100分,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主要考察考生综合才艺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扬琴岗位的考生采取现场演奏的形式进行(曲目自选无伴奏)。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固阳县政府网公示,时间为3天。
(二)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如遇最后两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门机构命制试题,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小组。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固阳县政府网公示,时间为3天。
(三)加分因素(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加2.5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加2分;全日制本科“211”、“985”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考生加1分。
3、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固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专业对口的“六类”大学生加2分。
4、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固阳县卫生系统服务满一年不满五年且至今在岗的临时工加2分,五年(含五年)以上且至今在岗的临时工每满一年加0.5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加权计算总成绩,其中扬琴考生只按面试成绩计算。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扬琴岗位如果出现并列的,按毕业院校排名,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固阳县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2.卫生系统所招聘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员的动态聘用制管理,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人员工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计算为聘用时间。教育系统所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定劳动合同,工资待遇23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具体管理按照《固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及管理考核办法》(固政办发[2013]63号)执行。
3、卫生系统所招聘的人员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的,单位予以解聘;教育系统所招聘的人员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单位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472-6110687、6110683
监督电话:0472-8112021
附:2014年固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计划表.rar
固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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